07年开始,有许多人在讨论英国的医疗保障模式。但是,这种国家投了大量资金的医疗体系也是弊端丛生。在2005年,41%需要动手术的英国病人,需要等待四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一项对比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的癌症病人存活率的调查发现,英国病人的存活率最低。而德国,一个耗掉GDP10%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有很多失败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思考。
不像国内患者就医去医院,德国的病人很少去医院。医院一般只是负责住院病人以及节日期间的急诊服务。大多数德国人患病后先联系家庭医生,在家庭医生处理不了的情况下,会转到专科诊所。这种诊所通常只有一至三名医生。但这种看似精耕细作的医疗服务,也有大量的医药回扣。
德国拥有很强大的医疗工业。世界上各个角落出售的阿斯匹林,绝大部分产自德国的拜尔公司。根据德国的法律,在新药上市前,要经过严格的药理试验,于是各种诊所就成为试验的场所。医生不断地收到各个公司的新药疗效调查要求。经过无数个诊所的疗效测验,药品的可靠性得到提高,缺陷相应降低。
但是许多药品公司往往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用疗效调查作为回扣的“遮羞布”。一些公司甚至不是请医生对新药做疗效调查,而是拿出已使用多年的药品,来做疗效调查。目的很明确,一是医生给病人多开这种药,促使患者医药费上升;另一个就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一般来说,医生填写调查报告后,会获得5~10欧元的回报。但是医生如果成功劝说病人用医药公司推荐的药品,医生另外可获得数百欧元的报酬。这其实与我国的医疗回扣是基本一样,只不过所用的名目不同。
为了遏止这种医药腐败,德国制药工业制定了“自愿自我监督准则”。准则规定,制药厂家不得以疗效调查的名义,对医生开方用药施加影响。但就像我国的医药协会一样,行业自律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看看德国政府为医疗改革开出的处方:提高医疗保险费用,取消原来一切都是免费的医疗,改为对于基本医疗收取部分费用。原来的免费就诊改为每季度收费10欧元,住院治疗时,病人要交纳10%的住院费用,但是设定了一个300欧元的限额。成立联邦药品质量与经济性检验中心,从疗效和价格的角度对药品进行检验,向医生提供有效药物清单。医生开药要依据药物清单,从高度自由的欧洲人来看,如果医生经常开大处方,也许他们会考虑换一个地方治疗。
但是,让病人负担10%的住院费及每季度10欧元的门诊费,同时上有封顶,这种力度在德国人高收入的现状面前,只会发挥极其微弱的作用。而联邦提供药品清单,并不能堵住医生的各种借口,因此也不是上策。反而是美国的方法值得借鉴。即,引入保险公司来监督医生。
除了老人和穷人外,大多数美国人的药费,由私人保险公司来承担。而私人保险公司最关心自己的利益,他们要千方百计地努力保证保费减去支出还会大于零,因此,他们会密切关注各个医院医生的开药情况,把每家医院的开药清单拿来细细琢磨,从而防止大处方。
如果确认哪家医院的医生一直开大处方,他们就会考虑取消这家医院的“定点”资格。一旦失去这种“定点”的资格,医院的生存就会成问题,因此,医生和医院在这种压力下,当然会考虑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平衡。德国359个法定医疗保险公司,大多数也是公共事业,与我国的医保中心一样,因此,监督力度自然较弱。从此经验来看,我国的改革如果能集德国和美国之长,可能效果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