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该省监管实际,提出要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作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来抓好落实,以提高医疗器械再评价能力,防范严重药械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械。
该局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重点抓好植入、介入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和使用,防止未经注册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加大对医疗机构宣传力度,规范植入式产品的使用,确保产品使用的可追溯性。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将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作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督查的必查内容,促使企业认真及时地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四是积极配合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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