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打疫苗后出现身体不适 可申请鉴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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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01 20:49:41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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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后出现身体不适,是人体自身的原因还是疫苗的问题?记者昨从省卫生厅获悉,今起,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开始实施,出现上述问题,可申请鉴定处理。
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陆续出现了不少小孩打疫苗出现异常反应,但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否属异常反应都不好说。
疫苗属生物制品,是特殊的药品,需要做流行病学调查等一系列专业鉴定才能判断。
据规定,接种疫苗者或者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如果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都可以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具体鉴定工作由设有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我省共有武汉市、襄樊市、宜昌市、荆州市、黄冈市、黄石市、随州市、恩施州等17个市州的医学会及省医学会,可进行该鉴定。
同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如果发现打疫苗时出现异常反应应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若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原因给受种者造成损害,将按医疗事故处理。
我省每年有200多万名0至6岁的适龄儿童受种疫苗,此外还有成人打疫苗。据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因接种疫苗引发不良反应后死亡的有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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