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卫生应急管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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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2-23 16:31:21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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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家拉动内需、保经济增长在我省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从即日起,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加快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做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的防控工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力争做到事件的早发现,确保事件及早规范上报,并迅速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当地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调查工作,掌握当地重大建设工程情况,主动做好鼠疫等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等防控工作,保障各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强化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着力提高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早期发现、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继续加强省、州、县三级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重点强化交通干线和农村牧区的医疗急救能力。在加强综合急救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反恐医学应急、化学中毒应急处置和救援、核和辐射事件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同时,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救灾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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