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不足 28 周、胎儿体重不足 1000 g 而终止妊娠者称流产,超声是评估胎儿宫内状态及其活力必不可少的措施。孕早期出现腹痛及阴道流血是孕妇就诊的主要原因,此时妇产科医师需要结合超声检查给出评估意见,而医师的诊断意见对于患者的妊娠选择至关重要。
最初 NICE 指南将胚胎活力待定的定义为空孕囊直径<20 mm 或未见卵黄囊及胚胎,或顶臀径<6 mm,无胎心搏动。2011 年 12 月指南将活力待定修订为:孕囊大小 < 25 mm 或胚胎顶臀径<7 mm。美国放射诊疗科将空孕囊 ≥ 16 mm 或顶臀径 ≥ 5 mm 但未见胎心搏动诊断为流产。
而皇家医学院妇产科医师的标准为:空孕囊 ≥ 20 mm 或顶臀径 ≥ 6 mm 未见胎心搏动。但研究显示前者的假阳性率太高,随后皇家医学院妇产科医师将标准改为:空孕囊 ≥ 25 mm 或顶臀径 ≥ 7 mm 未见胎心搏动,于 2012 年 12 月被 NICE 认可。NICE 同时指出妊娠 70 天后未见孕囊及胎心搏动者也定义为流产。但 NICE 未进一步规范复查时间。
最近,英国 Imperial College 的 Jessica 教授等进行了一项前瞻性多中心观察性研究,结果提示以下标准可 100% 确定流产:空孕囊直径 ≥ 25 mm,顶臀径 ≥ 7 mm 但未见胎心搏动;妊娠 70 天后平均孕囊直径 ≥ 18 mm 但未见胚胎;妊娠 70 天后顶臀径 ≥ 3 mm 但未见胎心搏动;7-14 天后复查仍未见胎心搏动或孕囊直径未翻倍或<12 mm,未见胚胎;孕囊直径 ≥ 12 mm 但未见胎心搏动,文章最近发表在 British Medical Journal 上。
通常,孕妇就诊原因包括腹痛和 / 或阴道流血、妊娠剧吐、既往不良孕产史或异位妊娠。若经阴道超声提示宫内单胎妊娠但活力待定则纳入该项研究。排除标准为:初诊后不足 2 天或 30 天后复查者、要求终止妊娠者及需要临床干预者。研究终点为妊娠 11-14 周为活胎者为有活力妊娠。收集数据包括:年龄、孕周、孕囊直径、胎心搏动情况及顶臀径。
2845 名孕妇的资料被纳入统计分析。5.2% 的空孕囊直径 ≥ 20 mm,8.1% 为无活力妊娠,0.5% 有活力。2.1% 无活力者妊娠囊 ≥ 25 mm,空孕囊却为有活力妊娠者,最大孕囊直径为 20.3 mm。卵黄囊可见但未见胚胎者,最大孕囊直径为 25.7 mm。19.0% 可见胚胎者顶臀径 ≥ 5 mm,22.2% 为无活力妊娠,3.6% 为活力妊娠。3.2% 无活力妊娠者顶臀径 ≥ 7 mm,有活力妊娠者最大顶臀径为 6 mm。
复查未见胎心搏动者仅 5.8% 最终为活力妊娠,复查见胎心搏动者约 86.9% 为活力妊娠。复查未见卵黄囊者仅 4.3% 最终为活力妊娠,复查见卵黄囊者活力妊娠几率为 26.9%。初诊未见胎心复查仍未见者,活胎几率为 0%。初诊时孕囊平均直径为 3.3 mm,两周后翻四倍至 14.1 mm。初诊未见胚胎者,复查孕囊直径增长小于 50% 者均为无活力妊娠。
结果显示最新更改的指南是可行的,特异度为 100%,但需要重新评估随访间隔,随访时间应该根据初诊时孕囊的大小来制定,若孕囊直径<10 mm,建议 2 周后复查,可见胚胎者,7 至 10 天后复查是安全的。初诊可见卵黄囊,但 11 天后复查未见胎心搏动胚胎者建议诊断为无活力胚胎。因此,建议适时安排复查超声,避免误诊为流产增加孕妇焦虑情绪或终止原本可持续的妊娠。 |